关于印发《太阳集团tyc151副教授、讲师岗位职责及聘期任务》的通知
院属各单位:
现将《太阳集团tyc151副教授、讲师岗位职责及聘期任务》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太阳集团tyc151
2019年5月28日
副教授、讲师岗位职责及聘期任务
根据《太阳集团tyc151(华东)教师岗位设置与聘用实施办法》(中石大东发[2019]10号)以及《太阳集团tyc151(华东)教师岗位设置与聘用实施实施细则》(中石大东发[2019]11号)等文件规定,为做好学院副教授和讲师岗位设置与聘用工作,结合学院实际,对有关问题作出如下规定。教授岗位职责和聘期任务使用学校标准,学院不单独制定政策。
一、本实施细则仅使用本聘期内的岗位职责和聘期任务,职称晋升相关条件按照学校有关执行。
二、大多数教师应申请教学科研型。硕士导师、具有博士学位的教师不能选择教学型,没有博士学位、不担任硕士导师,且年龄在50岁以上的教师可以选择教学型,讲师只能选择教学科研型。
三、达到上一级岗位业绩条件之一者,视同自然符合本级业绩条件之一。
四、岗位职责和聘期任务中所指项目是指聘期内立项的马克思主义理论类教学科研项目,所指论文是指聘期内发表的以太阳集团tyc151(华东)为第一作者单位的马克思主义理论类教学研究论文和学术论文。一部马克思主义理论类个人学术专著(15万字以上)相当于1篇T2论文,1篇《太阳集团tyc151学报》(社科版)论文相当于1篇T4论文,有效篇数仅限1篇。
五、完成岗位职责和聘期任务2—4条款某一项的2倍,视同满足2—4条款教研教改和科研任务;教学科研型必须完成条款4的科研任务。副教授一级至三级所有岗位,在满足条件1的前提下,主持1项国家社科基金项目或1项省部级教学项目,或第一位次获得省部级二等奖以上教学科研奖励,或以第一作者发表马克思主义理论类T1论文2篇,则视为满足业绩要求。
六、岗位职责与聘期任务所列教学工作量不包括博士、硕士研究生专业课教学工作量和指导博士、硕士学位论文工作量。教学工作量按学分折算课时,实践课时与理论课时同等对待。
七、本轮聘期的时限是2019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聘用期内除学校组织的年度考核外,学院实行中期考核预警制度。
八、本实施办法其它未尽事宜均按学校规定执行,由学院党政联席会议负责解释。
副教授一级岗位职责及聘期任务
教学科研型
(一)综合要求
从事一线本科教学工作,具有较丰富的教育教学经验和较好的教育教学能力,在教学方面做出较大贡献;熟悉本专业领域国内外现状和发展趋势,具有一定的科学研究和创新能力;学风严谨正派,在学科建设、课程建设、社会服务等方面做出较大贡献。
(二)业绩要求
达到下列条件中的6项,其中第1项为必备项,2-4至少选2项,必选第4项,5-15选3项。
1.年均完成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工作量12学分192学时,课程教学质量评价良好。
2.发表T2及以上教学论文1篇,或以前2名获厅局级教学成果特等奖1项,或以第1名获厅局级教学成果一等奖1项,或参编出版思想政治理论课辅助教材1部(本人执笔不少于5万字)。
3.主持厅局级及以上教学项目1项,或以前2位参与省部级及以上教学项目 1 项,或以第1作者撰写的教学案例成为教育部、山东省教育工委组织评选的入选案例,或主讲的课程入选教育部、山东省教育工委组织评选的“精彩一课”。
4.发表马克思主义理论类T2及以上论文2篇,或T3论文3篇,或T4论文4篇,或出版学校资助专著1部,或T4论文2篇并获厅局级一等奖以上科研奖励1项(排名第1),或主持教育部科研项目1项。
5.开设2门本科生和研究生思想政治理论课,或开设2门本科生必修课,每门课程的年均教学时数不少于32学时。
6年均超额完成6学分96学时的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任务。
7.获厅局级教学比赛一等奖及以上奖励。
8.作为第一指导教师指导学生获“挑战杯”“创青春”“互联网+”竞赛省部级以上奖励1项;或指导学生的学位论文获校级及以上优秀博士、硕士学位论文1篇。
9.参编出版本专业领域学术著作1部(本人执笔不少于5万字)。
10.主持厅局级科研项目1项及相当层次项目1项。
11.前5位承担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1项;或前7位承担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点项目1项。
12.前2位完成的研究成果为地市级及以上政府提供规划、咨询、政策建言,且被地市级及以上政府采纳(需有详细成果材料并由政府提供证明)。
13.担任学院副院长或担任学院工会主席,或担任教研室主任、副主任,或担任教研室党支部书记,或担任学院学位评定委员会成员,或担任学院教学指导委员会成员或担任科研指导委员会成员,或担任学院教学督导组成员,或担任学院博士、硕士点二级学科负责人,或在聘期内获得校级以上教学、科研以及学科建设类校级以上荣誉称号。
14.参与建设或申报教育部人文社科研究基地、省部级教学科研团队、学科建设、学科评估、课程建设、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建设等工作,并做出实质性贡献。
15.在国家一级学会(含专业委员会和省级分会)担任理事及相当层次职务,在省级学会担任常务理事及相当层次职务,或担任国际学术会议的召集人,或在国际学术会议做口头报告。
副教授二级岗位职责及聘期任务
一、教学为主型
(一)综合要求
从事一线本科教学工作,具有较丰富的教育教学经验和较好的教育教学能力,在教学方面做出较大贡献;熟悉本专业领域国内外现状和发展趋势,具有一定的科学研究和创新能力;学风严谨正派,在学科建设、课程建设、社会服务等方面做出一定贡献。
(二)岗位职责及聘期任务
达到下列条件中的5项,其中第1项为必备项,2-4至少选2项;5-15选2项,必选第6项。
1.年均完成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工作量12学分192学时,课程教学质量评价良好。
2.发表T2及以上教学论文1篇,或以前2名获厅局级教学成果特等奖1项,或以第1名获厅局级教学成果一等奖1项,或参编出版思想政治理论课辅助教材1部(本人执笔不少于5万字)。
3.主持厅局级及以上教学项目1项,或以前2位参与省部级及以上教学项目 1 项,或以第一作者撰写的教学案例成为教育部、山东省教育工委组织评选的入选案例,或主讲的课程入选教育部、山东省教育工委组织评选的“精彩一课”。
4.发表马克思主义理论类T2及以上论文1篇,或T3论文2篇,或T4论文3篇,或出版学校资助专著1部,或获厅局级一等奖以上科研奖励1项(排名第1)。
5.开设2门本科生和研究生思想政治理论课,或开设2门本科课必修课,每门课程的年均教学时数不少于32学时。
6年均超额完成6学分96学时的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任务。
7.获厅局级教学比赛二等奖及以上奖励。
8.作为第一指导教师指导学生获“挑战杯”“创青春”“互联网+”竞赛省部级以上奖励1项;或指导学生的学位论文获校级及以上优秀博士、硕士学位论文1篇。
9.参编出版本专业领域学术著作1部(本人执笔不少于5万字)。
10.主持厅局级科研项目1项及相当层次项目1项。
11.前5位承担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1项;或前7位承担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点项目1项。
12.前2位完成的研究成果为地市级及以上政府提供规划、咨询、政策建言,且被地市级及以上政府采纳(需有详细成果材料并由政府提供证明)。
13. 担任学院副院长或担任学院工会主席,或担任教研室主任、副主任,或担任教研室党支部书记,或担任学院学位评定委员会成员,或担任学院教学指导委员会成员或担任科研指导委员会成员,或担任学院教学督导组成员,或担任学院博士、硕士点二级学科负责人,或在聘期内获得校级以上教学、科研以及学科建设类校级以上荣誉称号。
14.参与建设或申报教育部人文社科研究基地、省部级教学科研团队、学科建设、学科评估、课程建设、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建设等工作,并做出实质性贡献。
15.在国家一级学会(含专业委员会和省级分会)担任理事及相当层次职务,在省级学会担任常务理事及相当层次职务,或担任国际学术会议的召集人,或在国际学术会议做口头报告。
二、教学科研型
(一)综合要求
从事一线本科教学工作,具有较丰富的教育教学经验和较好的教育教学能力,在教学方面做出较大贡献;熟悉本专业领域国内外现状和发展趋势,具有一定的科学研究和创新能力;学风严谨正派,在学科建设、课程建设、社会服务等方面做出一定贡献。
(二)业绩要求
达到下列条件中的5项,其中第1项为必备项,2-4至少选2项,必选第4项;5-13选2项。
1.年均完成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工作量12学分192学时,课程教学质量评价良好。
2.发表T2及以上教学论文1篇,或以前2名获厅局级教学成果特等奖1项,或以第1名获厅局级教学成果一等奖1项,或参编出版思想政治理论课辅助教材1部(本人执笔不少于5万字)。
3.主持厅局级及以上教学项目1项,或以前2位参与省部级及以上教学项目 1 项,或以第一作者撰写的教学案例成为教育部、山东省教育工委组织评选的入选案例,或主讲的课程入选教育部、山东省教育工委组织评选的“精彩一课”。
4.发表马克思主义理论类T2及以上论文2篇,或T3论文3篇,或T4论文4篇,或出版学校资助专著1部,或T4论文2篇并获厅局级一等奖以上科研奖励1项(排名第1),或主持教育部科研项目1项。
5.开设2门本科生和研究生思想政治理论课,或开设2门本科课必修课,每门课程的年均教学时数不少于32学时。
6年均超额完成6学分96学时的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任务。
7.获厅局级教学比赛二等奖及以上奖励。
8.作为第一指导教师指导学生获“挑战杯”“创青春”“互联网+”竞赛省部级以上奖励1项;或指导学生的学位论文获校级及以上优秀博士、硕士学位论文1篇。
9.参编出版本专业领域学术著作1部(本人执笔不少于5万字)。
10.主持厅局级科研项目1项及相当层次项目1项。
11.前5位承担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1项;或前7位承担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点项目1项。
12.前2位完成的研究成果为地市级及以上政府提供规划、咨询、政策建言,且被地市级及以上政府采纳(需有详细成果材料并由政府提供证明)。
13. 担任学院副院长或担任学院工会主席,或担任教研室主任、副主任,或担任教研室党支部书记,或担任学院学位评定委员会成员,或担任学院教学指导委员会成员或担任科研指导委员会成员,或担任学院教学督导组成员,或担任学院博士、硕士点二级学科负责人,或在聘期内获得校级以上教学、科研以及学科建设类校级以上荣誉称号。
14.参与建设或申报教育部人文社科研究基地、省部级教学科研团队、学科建设、学科评估、课程建设、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建设等工作,并做出实质性贡献。
15.在国家一级学会(含专业委员会和省级分会)担任理事及相当层次职务,在省级学会担任常务理事及相当层次职务,或担任国际学术会议的召集人,或在国际学术会议做口头报告。
副教授三级岗位职责及聘期任务
教学为主型
(一)综合要求
从事一线本科教学工作,具有较丰富的教育教学经验和较好的教育教学能力,在教学方面做出较大贡献;熟悉本专业领域国内外现状和发展趋势,具有一定的科学研究和创新能力;学风严谨正派,在学科建设、课程建设、社会服务等方面做出一定贡献。
(二)岗位职责及聘期任务
达到下列条件中的4项,其中第1项为必备项,2-4至少选1项,5-15项必选第6项。
1.年均完成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工作量12学分192学时,课程教学质量评价良好。
2.发表T2及以上教学论文1篇,或以前2名获厅局级教学成果特等奖1项,或以第1名获厅局级教学成果一等奖1项,或参编出版思想政治理论课辅助教材1部(本人执笔不少于5万字)。
3.主持厅局级及以上教学项目1项,或以前2位参与省部级及以上教学项目 1 项,或以第一作者撰写的教学案例成为教育部、山东省教育工委组织评选的入选案例,或主讲的课程入选教育部、山东省教育工委组织评选的“精彩一课”。
4.发表马克思主义理论类T2及以上论文1篇,或T3论文2篇,或T4论文3篇,或出版学校资助专著1部,或T4论文1篇并获厅局级一等奖以上科研奖励1项(排名第1)。
5.开设2门本科生和研究生思想政治理论课,或开设2门本科生必修课,每门课程的年均教学时数不少于32学时。
6年均超额完成6学分96学时的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任务。
7.获厅局级教学比赛三等奖及以上奖励。
8.作为第一指导教师指导学生获“挑战杯”“创青春”“互联网+”竞赛省部级以上奖励1项;或指导学生的学位论文获校级及以上优秀博士、硕士学位论文1篇。
9.参编出版本专业领域学术著作1部(本人执笔不少于5万字)。
10.主持厅局级科研项目1项及相当层次项目1项。
11.前5位承担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1项;或前7位承担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点项目1项。
12.前2位完成的研究成果为地市级及以上政府提供规划、咨询、政策建言,且被地市级及以上政府采纳(需有详细成果材料并由政府提供证明)。
13. 担任学院副院长或担任学院工会主席,或担任教研室主任、副主任,或担任教研室党支部书记,或担任学院学位评定委员会成员,或担任学院教学指导委员会成员或担任科研指导委员会成员,或担任学院教学督导组成员,或担任学院博士、硕士点二级学科负责人,或在聘期内获得校级以上教学、科研以及学科建设类校级以上荣誉称号。
14.参与建设或申报教育部人文社科研究基地、省部级教学科研团队、学科建设、学科评估、课程建设、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建设等工作,并做出实质性贡献。
15.在国家一级学会(含专业委员会和省级分会)担任理事及相当层次职务,在省级学会担任常务理事及相当层次职务,或担任国际学术会议的召集人,或在国际学术会议做口头报告。
二、教学科研型
(一)综合要求
从事一线本科教学工作,具有较丰富的教育教学经验和较好的教育教学能力,在教学方面做出较大贡献;熟悉本专业领域国内外现状和发展趋势,具有一定的科学研究和创新能力;学风严谨正派,在学科建设、课程建设、社会服务等方面做出一定贡献。
(二)业绩要求
达到下列条件中的4项,其中第1项为必备项,2-4至少选2项,必选第4项,5-15选1项。
1.年均完成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工作量12学分192学时,课程教学质量评价良好。
2.发表T2及以上教学论文1篇,或以前2名获厅局级教学成果特等奖1项,或以第1名获厅局级教学成果一等奖1项,或参编出版思想政治理论课辅助教材1部(本人执笔不少于5万字)。
3.主持厅局级及以上教学项目1项,或以前2位参与省部级及以上教学项目 1 项,或以第一作者撰写的教学案例成为教育部、山东省教育工委组织评选的入选案例,或主讲的课程入选教育部、山东省教育工委组织评选的“精彩一课”。
4.发表马克思主义理论类T2及以上论文2篇,或T3论文3篇,或T4论文4篇,或出版学校资助专著1部,或T4论文2篇并获厅局级一等奖以上科研奖励1项(排名第1),或主持教育部科研项目1项。
5.开设2门本科生和研究生思想政治理论课,或开设2门本科课必修课,每门课程的年均教学时数不少于32学时。
6年均超额完成6学分96学时的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任务。
7.获厅局级教学比赛三等奖及以上奖励。
8.作为第一指导教师指导学生获“挑战杯”“创青春”“互联网+”竞赛省部级以上奖励1项;或指导学生的学位论文获校级及以上优秀博士、硕士学位论文1篇。
9.参编出版本专业领域学术著作1部(本人执笔不少于5万字)。
10.主持厅局级科研项目1项及相当层次项目1项。
11.前5位承担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1项;或前7位承担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点项目1项。
12.前2位完成的研究成果为地市级及以上政府提供规划、咨询、政策建言,且被地市级及以上政府采纳(需有详细成果材料并由政府提供证明)。
13. 担任学院副院长或担任学院工会主席,或担任教研室主任、副主任,或担任教研室党支部书记,或担任学院学位评定委员会成员,或担任学院教学指导委员会成员或担任科研指导委员会成员,或担任学院教学督导组成员,或担任学院博士、硕士点二级学科负责人,或在聘期内获得校级以上教学、科研以及学科建设类校级以上荣誉称号。
14.参与建设或申报教育部人文社科研究基地、省部级教学科研团队、学科建设、学科评估、课程建设、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建设等工作,并做出实质性贡献。
15.在国家一级学会(含专业委员会和省级分会)担任理事及相当层次职务,在省级学会担任常务理事及相当层次职务,或担任国际学术会议的召集人,或在国际学术会议做口头报告。
讲师一级岗位职责及聘期任务
教学科研型
(一)综合要求
从事一线本科教学工作,具有一定的教育教学经验和较好的教育教学能力,在教学方面做出一定贡献;熟悉本专业领域国内外现状和发展趋势,具有一定的科学研究和创新能力;学风严谨正派,在学科建设、课程建设、社会服务等方面做出一定贡献。
(二)业绩要求
达到下列条件中的4项,其中第1项为必备项,2-4至少选2项,必选第4项,5-15选1项。在满足条件1的前提下,在满足条件1的前提下,主持1项省部级教学科研项目,或第一位次获得省部级以上教学科研奖励,或以第一作者发表马克思主义理论类T2论文1篇,则视为满足业绩要求。
1.年均完成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工作量12学分192学时,课程教学质量评价良好。
2.发表核心期刊教学论文1篇,或获厅局级三等奖及以上教学奖励1项(有证书),或参编思想政治理论课辅助教材1部(本人执笔不少于3万字)。
3.以前2名主持厅局级及以上教学项目1项,或以前7位参与省部级及以上教学项目 1 项,或以前2作者撰写的教学案例成为教育部、山东省教育工委组织评选的入选案例。
4.发表马克思主义理论类T4论文2篇(太阳集团tyc151学报(社会科学版)限1篇),或获厅局级以上科研奖励1项(前3名),或主持厅局级以上科研项目及相当层次项目1项。
5.开设2门本科生和研究生思想政治理论课,或开设2门本科课必修课,每门课程的年均教学时数不少于32学时。
6年均超额完成6学分96学时的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任务。
7.获厅局级教学比赛三等奖及以上奖励。
8.作为第一指导教师指导学生获“挑战杯”“创青春”“互联网+”竞赛省部级以上奖励1项;或指导学生的学位论文获校级及以上优秀博士、硕士学位论文1篇。
9.参编出版本专业领域学术著作1部(本人执笔不少于3万字)。
10.主持厅局级科研项目1项及相当层次项目1项。
11.参与承担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级相当层次项目1项。
12.前3位完成的研究成果为地市级及以上政府提供规划、咨询、政策建言,且被地市级及以上政府采纳(需有详细成果材料并由政府提供证明)。
13.担任教研室主任、副主任,或担任教研室党支部书记,或在聘期内获得校级以上教学、科研以及学科建设类校级以上荣誉称号。
14.参与建设或申报教育部人文社科研究基地、省部级教学科研团队、学科建设、学科评估、课程建设、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建设等工作,并做出实质性贡献。
15.在国家一级学会(含专业委员会和省级分会)担任理事及相当层次职务,在省级学会担任常务理事及相当层次职务,或担任国际学术会议的召集人,或在国际学术会议做口头报告。
讲师二级岗位职责及聘期任务
教学科研型
(一)综合要求
从事一线本科教学工作,具有一定的教育教学经验和较好的教育教学能力,在教学方面做出一定贡献;熟悉本专业领域国内外现状和发展趋势,具有一定的科学研究和创新能力;学风严谨正派,在学科建设、课程建设、社会服务等方面做出一定贡献。
(二)业绩要求
达到下列条件中的4项,其中第1项为必备项,2-4至少选1项,必选第4项,5-15选1项。在满足条件1的前提下,在满足条件1的前提下,主持1项省部级教学科研项目,或第一位次获得省部级以上教学科研奖励,或以第一作者发表马克思主义理论类T2论文1篇,则视为满足业绩要求。
1.年均完成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工作量12学分192学时,课程教学质量评价良好。
2.发表核心期刊教学论文1篇,或获厅局级三等奖及以上教学奖励1项(有证书),或参编思想政治理论课辅助教材1部(本人执笔不少于3万字)。
3.以前2名主持厅局级及以上教学项目1项,或以前7位参与省部级及以上教学项目 1 项,或以前2作者撰写的教学案例成为教育部、山东省教育工委组织评选的入选案例。
4.发表马克思主义理论类T4论文1篇(太阳集团tyc151学报(社会科学版)限1篇),或获厅局级以上科研奖励1项(前3名),或主持厅局级以上科研项目及相当层次项目1项。
5.开设2门本科生和研究生思想政治理论课,或开设2门本科课必修课,每门课程的年均教学时数不少于32学时。
6年均超额完成6学分96学时的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任务。
7.获厅局级教学比赛三等奖及以上奖励。
8.作为第一指导教师指导学生获“挑战杯”“创青春”“互联网+”竞赛省部级以上奖励1项;或指导学生的学位论文获校级及以上优秀博士、硕士学位论文1篇。
9.参编出版本专业领域学术著作1部(本人执笔不少于3万字)。
10.主持厅局级科研项目1项及相当层次项目1项。
11.参与承担承担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及相当层次项目1项。
12.前3位完成的研究成果为地市级及以上政府提供规划、咨询、政策建言,且被地市级及以上政府采纳(需有详细成果材料并由政府提供证明)。
13.担任教研室主任、副主任,或担任教研室党支部书记,或在聘期内获得校级以上教学、科研以及学科建设类校级以上荣誉称号。
14.参与建设或申报教育部人文社科研究基地、省部级教学科研团队、学科建设、学科评估、课程建设、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建设等工作,并做出实质性贡献。
15.在国家一级学会(含专业委员会和省级分会)担任理事及相当层次职务,在省级学会担任常务理事及相当层次职务,或担任国际学术会议的召集人,或在国际学术会议做口头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