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学位授权点简介
马克思主义理论学科旨在研究马克思主义理论及其教育教学规律,是对马克思主义进行整体性研究的一级学科,下设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研究、思想政治教育、中国近现代史基本问题研究4个学科方向。马克思主义理论学科适应时代和实践发展的需求,担负着马克思主义理论人才培养、科学研究、社会服务和文化传承创新的任务,同时为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育教学提供学理支撑。
二、培养目标
1.具有坚定的马克思主义信仰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解放思想,实事求是;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严谨的治学态度、强烈的事业精神、坚定的责任意识,遵纪守法,身心健康。
2.具有较扎实的马克思主义理论素养,对马克思主义经典著作有全面的了解,掌握学术规范和科学研究方法,把握马克思主义理论领域的前沿问题,能运用马克思主义立场、观点和方法分析研究当代现实问题,具备独立从事科学研究的能力;能基于特定的问题意识,开展社会调查,撰写调查报告,具备理论联系实际的能力。
3.能胜任与本专业相关的教学科研工作,成为高等院校专门从事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宣传的学术研究人才、思想政治理论课骨干教师,以及在党政机关、石油石化企业、社会团体、出版发行等实际工作部门从事思想政治教育和管理的高素质人才。
三、基本要求
1.品德素质
坚持正确的政治立场,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恪守学术道德规范;认真研读马克思主义理论经典著作,有宽厚的马克思主义理论功底和相关专业基础知识;掌握学科研究的最新学术动态和最新研究成果,善于在学术讨论中得到启发和提高。
2.知识结构
掌握马克思主义理论产生的历史必然性、马克思主义理论体系的基本结构、马克思主义的价值目标、马克思主义的基本特征;掌握马克思主义发展的历史过程、历史经验和发展规律;掌握当代国外马克思主义的理论、思潮及流派;掌握中国近现代历史和人民选择马克思主义、中国共产党、社会主义道路和改革开放的历史进程和基本经验;掌握马克思主义中国化历史进程的基本规律及所形成理论成果的主要内容和精神实质;掌握马克思主义理论的前沿问题以及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时代化、大众化的基本问题;掌握思想政治教育的基本理论与科学方法;掌握党的建设的基本理论、历史进程和基本经验;能够较好地运用马克思主义立场、观点和方法,分析和总结马克思主义理论发展和指导实践过程中的经验教训,并研究和分析现实社会问题。
3.基本能力
⑴ 获取知识的能力。积极开展调查研究,掌握真实丰富的第一手研究资料;养成学术思考的兴趣,掌握学术研究的科学方法。
⑵ 科学研究能力。具有良好的揭示理论与实践之间、相关理论与本学科理论之间的联系,以及理论体系内部之间存在的矛盾,并善于将这些联系和矛盾转化为有价值的研究问题的能力;在导师的指导下,积极开展学术研究,提高自己科学研究和论文写作的能力。
⑶ 实践能力。贯彻理论联系实际的原则,注重提高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⑷ 学术交流能力。能够正确地表达自己的学术观点,积极展示自己的学术成果,并在学术交流中提高学术能力。
⑸ 其他能力。掌握一门外国语,能熟练研读本学科的外文资料;有较好的口头表达能力、组织协调能力等。
四、培养方向
1.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
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是马克思主义的基本立场、基本观点和基本方法的理论表达,是关于人类社会的本质和发展规律的科学概括,旨在研究马克思主义经典著作和基本原理,从整体上研究和把握马克思主义的科学体系。本培养方向主要包括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形成与发展研究、马克思主义与当代社会发展研究等。
2.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研究
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研究,是以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历史进程为主线,以中国化的马克思主义为主题,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理论和实践为重点,研究中国共产党推进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历史进程和基本经验,揭示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理论成果的主要内容和精神实质。本培养方向主要开展党的建设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总体布局研究,包括党的建设历史进程、基本经验、基本规律研究,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研究,总体布局内在逻辑、实现途径、演变规律研究,党的建设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总体布局关系研究等。
3.思想政治教育
思想政治教育,是运用马克思主义立场、观点、方法,研究人的思想教育、政治教育、品德教育、法制教育、心理健康教育等本质和规律,教化和影响人们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的学科。本培养方向主要研究中国共产党思想政治教育的历史及其经验、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与高校思想政治教育的融通、石油企业思想政治工作、思想政治教育基本原理等。
4.中国近现代史基本问题研究
中国近现代史基本问题研究,是专门研究近现代中国社会发展和革命、建设、改革的历史进程及其内在的规律性的学科。本培养方向主要研究近现代中国历史上与“四个选择”相关的历史问题的形成、特点和规律,及其对现实的经验启示、革命传统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历史进程、近代以来山东的革命与建设等。
五、学习年限
基本学习年限为4年,最长学习年限为8年。
直接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基本学习年限为6年,最长学习年限为8年。
六、培养方式
本学术学位博士研究生采取课程学习和论文研究工作相结合的方式。通过课程学习和论文研究工作,系统掌握马克思主义理论领域的基础理论知识,培养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本学术学位博士研究生的培养采取指导教师个别指导与导师组集体指导相结合的方式。指导教师一般由学术水平较高、在研究工作中有成就的教授、副教授担任。
七、学分要求
普通博士研究生总学分20学分,其中学位课不低于6学分。
直接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总学分42学分,其中学位课不低于20学分。
八、课程设置
1. 核心课程
(1)《马克思主义经典著作研读》(Selected readings of Marxism classics):该课程是马克思主义理论专业通用经典文献选读和研讨课,主要讲解从马克思、恩格斯到习近平经典马克思主义作家的文本著作,深刻理解马克思主义的内涵、观点,掌握各经典文本在国内外的最新研究现状、马克思主义各经典文本之间的逻辑关系,为学术研究掌握第一手材料。
(2)《马克思主义理论前沿问题研究》(Research on frontier issues of Marxism):该课程主要讲解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研究、思想政治教育、中国近现代史基本问题研究方面的学术前沿问题,关注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重大理论与实践问题,把握相关研究的学术动态与现状。
(3)《马克思主义方法研究》(Research the methods of Marxism):该课程主要是基于马克思主义理论的学科特性,坚持马克思主义立场、观点和方法,考察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的一般方法及使用原则,包括文献考证法、文本深度解读法、思想史回溯法、观念史诠释法、比较分析法、调查研究法等,培养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的批判精神与问题意识,掌握发现问题、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本领。
(4)《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与研究》(Research and teaching on Ideological and political theory course):是一门为博士生开设的“课程与教学理论”基础课,该课程的核心内容是思想政治理论课的学习理论、课程理论和教学理论。主要内容包括:我国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的历史沿革及其时代背景,大学生学习思想政治教育的接受理论,思想政治理论课的教学规律与教学原则,思想政治理论课的教学模式。
2. 课程设置
见附表。
课程设置及培养环节说明:
(1)Upcic['ʌpsik]是UPC Intensive Curricula的缩写,意为太阳集团tyc151集中式课程。研究生参加的各类学术创新实践活动,如各类暑期学校、暑期集中安排课程、专题学术研讨会、学术论坛、重要学科竞赛、创新创业活动等,均可以换算成Upcic学分。Upcic学分依据《太阳集团tyc151(华东)课程学分认定与成绩转换办法》进行认定。
(2)《国际学术交流英语》为公共必修课,研究生英语水平达到一定要求可以申请免修。其他语种的学生修读相应语种课程。
(3)必修环节:1)文献阅读与开题报告(1学分):学位论文开题,博士研究生原则上应在第4学期前(含第4学期)完成学位论文开题,论文开题一般采取公开答辩方式进行,并提交书面开题报告;2)境外学术交流与研修(1学分):博士研究生在攻读博士学位期间参加重要国际学术会议、暑期学校等学术交流活动;或到境外一流高校开展不少于1个月的访学活动,可以获得1学分。该环节交导师审查并评定成绩,通过后记1学分。
(4)补修课:跨学科报考或同等学力录取的研究生,由导师指定补修我校对应本专业的2门本科或者硕士主干课程。补修课所取得学分不计入总学分。
九、科研训练与学位论文
1.博士研究生至少阅读经导师组审定的专业文献20部(篇)。
2.博士研究生在导师指导下,通过文献信息检索阅读、调查与研究等,在第四学期完成开题工作;学位论文选题应与所在专业方向一致,并能反映该领域的学术前沿,具有理论和实践价值,有一定的学术创新。
3.博士研究生学位论文写作时间不少于1学年,主体部分字数不少于12万字,相关学位论文写作要求参考学院、研究生院相关规定。
4.博士学位论文严格遵守学术规范,摒弃任何形式的学术不端行为,有违反者取消当年答辩资格,严重者取消学位申请资格。
5.申请学位按《博士研究生论文和答辩工作的有关规定》要求进行。
十、中期考核
在第四学期(直博生为第五学期)对博士生进行一次全面的考核,达不到本学科考核要求的,博士生延期考核或分流。
本院考核要求主要有:
1.品德素养方面:思想进步、品德优良、政治立场坚定;完成所有课程学习和社会实践环节。
2.学位论文方面:已完成开题,撰写的文献综述达到论文发表要求。
中期考核具体办法:
(一)提交自评报告:博士生个人应对本人在学期间的思想政治、组织纪律、课程学习、科学研究、论文撰写等情况进行认真总结和自我评价、写出个人书面总结报告(不少于3000字),交给指导老师。
(二)召开中期考核会:检查博士学位论文撰写情况和读书笔记情况,并逐个对博士生的学位论文进展情况进行全面评价。
十一、创新成果与职业资格
博士研究生申请学位基本创新成果要求依据《太阳集团tyc151(华东)博士生在学期间发表学术论文基本要求》执行。
十二、学位论文评审与答辩
博士研究生完成培养方案中规定的所有环节,成绩合格,达到培养方案规定的学分要求,符合学校相关规定的,可申请学位论文评审与答辩。学位论文评审与答辩在博士研究生入学后的第八学期进行。学位论文评审与答辩按照依据《太阳集团tyc151(华东)学位授予工作细则》(中石大东发[2015]33号)和其他有关规定进行。
通过学位论文答辩,达到本学科学位(授予)标准及其他有关要求,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可依据《太阳集团tyc151(华东)学位授予工作细则》(中石大东发[2015]33号)审批,授予法学博士学位。